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建立校园舆情监测、研判、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网上苗头性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二)强化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有理有力地参与舆论讨论,纠正舆论偏差,确保突发舆情得到妥善处置。
(三)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学院成立校园舆情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重视,人员保证,同时明确工作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四)部门联动、协同合作。成员单位紧密合作,通过网上网下、多管齐下开展工作,消减突发舆情的负面影响及其诱发因素。
二、处置流程
(一)研判预警。学院各部门对本部门可能引发重大校园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发现重大校园舆情后,相关部门要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及时将情况报告学院校园舆情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同时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地将事情原由、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等整理成汇报材料,并在第一时间内进行口头汇报,及时形成书面汇报。如有必要,需将材料上报学校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院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院主要领导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日期。
2.属对学院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在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院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学院相关部门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在校园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院校园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校园舆情的能力。
教育科学学院(少数民族预科教学部)
2024年4月10日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