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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高空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在生活当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只有牢牢掌握安全事项,才会避免发生意外。很多工地由于缺乏安全意识,在不经意的时候就会发生一些安全事故,人死不能复生,当出现事故之后为了避免再发生悲剧,就要做好调查报告,下面为大家推荐工亡高空坠落事故调查报告,大家要引以为戒。

  2009年7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在石首市东升镇走马岭村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承建的三管电信铁塔工地处,发生一起高处坠落致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09年7月23日下午6时接到群众举报,市安监局连夜组织专班进行了初步调查。在初查核实的基础上迅速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的有关精神,由市安监局牵头成立了事故联合调查组,对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现场进行了进一步调查与勘验。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景县龙华工业区。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万元。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通讯设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为景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法定代表人为高明敬,注册号为131127000001703。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2009年7月22日上午7点20分左右,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员工李强、李雪、李东河和李永军驾车来到石首,找到冠达监理公司前期聘请的监理员袁本忠(聘用期已于7月4日结束),要求袁将他们带到走马岭电信基站进行铁塔维修施工(该铁塔共有7节,总高度为42米)。8点30分左右,袁本忠和长城公司维修人员一行来到东升镇走马岭电信基站开始进行维修工作(铁塔主体工程已完工)。先是李永军上塔,5分钟后李雪和李东河二人也跟着上塔施工,三人上塔均未佩戴任何安全防护用品。9点20分左右日全食开始,李雪从铁塔上下来看日全食(李永军和李东河仍在铁塔上)。日全食完后李雪上塔继续干活。10分钟后,李雪来到铁塔第五节顶部(高度约30米处)给铁塔斜撑钢片的螺母加垫片,每根斜撑钢片与铁塔主体由三个螺栓固定,两头和中间各一个螺栓。李雪坐在斜撑上先是将中间的螺母松掉,在未将中间的螺母重新连接好的情况下,继续将斜撑上方的一个螺母松掉。当斜撑的第二个螺母松开时,因固定斜撑的三个螺栓已有两个松开,加之李雪身体重力的作用,斜撑钢片向下转动,李雪也随即从铁塔上掉下来。

  事故发生后,现场施工人员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与此同时走马岭村副书记郑银富接到村民报告后也迅速联系村医务室医生赶往现场进行救护。因李雪伤势太重,待村医务室医生和120急救中心医生先后赶到时,李雪已经死亡。

  事故发生后,施工队长李强向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派驻荆州的负责人王建锋进行了报告,但阻止带路到现场的原监理员袁本忠向荆州监理公司和石首电信公司报告。王建峰接到李强的报告后,一边迅速赶往事发现场,一边电话向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报告。但从7月22日上午10时左右事故发生到7月23日下午6时接到群众举报,事故单位及事故现场有关人员一直没有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调查组从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瑞的调查询问中得知,事故发生单位没有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的原因:一是不想给当地的有关部门增加麻烦,二是怕影响以后的工程。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当事人基本情况:死者李雪,男,19岁,家住河北省衡水市景县后留名府乡小果义村。系河北省衡水市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铁塔维修工。

  直接经济损失:18万元。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铁塔维修工李雪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冒险作业,在未佩戴任何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⑴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⑵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⑶施工队长李强作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对违章冒险作业视而不见,对施工人员违章作业未进行制止;

  ⑷特种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二)事故性质

  属“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冒险作业、无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原因所致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也是一起典型的瞒报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1、铁塔维修工李雪安全意识淡薄,违章冒险作业,在未佩戴任何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是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应对本起事故负直接责任。鉴于本人已死亡,免于追究其责任;

  2、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未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对本起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处15万元的罚款;

  3、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未向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建议对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处180万元的罚款;

  4、高明敬作为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应对本起事故负管理责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六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对高明敬处10万元的罚款;

  5、王建锋作为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有限公司派驻荆州的负责人,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对本起事故发生负管理责任。建议责成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对王建锋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石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施工队长李强作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视而不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既没有立即处理,也没有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且在事故发生后有阻挠他人报告事故的行为,应对本起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建议责成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对李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报告石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应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应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3、河北省衡水长城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应认真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4、电信公司要加强对所有在建项目的安全管理,要吸取此次事故的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认真搞好排查,切实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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