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北京中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分公司的商务代表于 年 月 日由于原因(损坏/销毁/遗失),不慎将盖有北京中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合同丢失。其中所丢失的合同号码为: , 共 份;
合同号码为: , 共 份;
合同号码为: , 共 份;
合同号码为: , 共 份;
每式一份 联,并盖有公司合同专用章。
已经无法向北京中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归还。
商务代表 声明:因上述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全部由商务代表负责。北京中搜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分公司不再对该合同的内容负任何责任。
商务代表签名: 商务经理签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