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经济适用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我叫XXX,XX族,XX年X月XX日出生,系XXX单位职工,月工资XXX元,已(未)婚,我妻子叫XXX,在XXX工作,全家X人,均为上海户口,联系电话:XXXXXXX。 我因 XXXXX有(无)自有住房,现居住在XXXXX,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根据《彬县党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本人完全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故依据事实,特向贵办申请登记经济适用房一套,恳请贵局办能依法予以批准为盼。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二OXX年X月XX日 2018-04-12 作者:大学校园网来源:大学校园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