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同志: 您好!我的姓名:XXX,性别:XXX,现居住于XXX镇XXX街XXX号。 我于2006年10月在XX市XX镇医院产下一子,当初我由于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早孕早产。因此没有进行婚姻、户口登记。而我于2010年10月由于违法计生规定遭受处罚,现已经交纳罚金,婚姻登记也已经完成。但是,现在孩子已经五岁了,还没有上户。 特此申请!希望派出所户籍管理同志给予办理孩子上户等事宜。 此致: 希望批准我的申请! 2019-04-24 作者:大学校园网来源:大学校园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