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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垃圾分类深入人心,推动环保举措生根发芽

2020年11月,住建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阶段性目标:到2025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地级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为了解垃圾分类政策落实现状以及探寻当前垃圾分类面临的困境,2023年1月15日,曲阜师范大学地理与旅游学院“变废为宝”实践团队前往湖北省宜昌市夷陵区开展有关垃圾分类的社会实践实践活动,深入社区探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的建成情况。
深入社区参观,探寻分类设施
1月15日上午,实践队员到达夷陵区凯旋名邸小区,与上次时间地点很不一样的是,这样安静许多,且小区种满了各类的花花草草,高耸的树木遍布整个小区,看上去甚是幽静。
进入小区后,实践队员开始对该小区进行走访调研,以此来观察小区内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的建成情况,实践一圈走访下来,发现小区里面的基础设施还算齐全,一共建有5个垃圾分类投放站点,不同种类的垃圾桶使用了不同的颜色,一目了然,人们很容易就能分辨不同种类垃圾的投放位置。除此之外,垃圾分类投放站点周围设置有许多的宣传栏,里面滚动播放着垃圾分类的方法、意义等视频。
实践队员在小区的广场上还发现了用于捐献老旧衣物的捐物箱,恰好这时看到一位阿姨提着一大包衣服向捐物箱走来,在问到阿姨的行为时,她表示:家里的衣柜里有太多穿不了的旧衣服,直接扔点怪可惜的,想到可以通过捐物箱把这些衣服捐给有需要的人就送来了。
实践队员发现该小区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齐全,同时部分居民做到了积极履行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但令人遗憾的是,偌大的小区里垃圾分类的宣传牌,出来垃圾分类的站点外,其他的地方并不常见,宣传作用并不够明显与刻意。
践行分类政策,争做绿色先锋
结束实践后,实践队员决定亲自来践行垃圾分类的政策,在回到家中后,实践队员对家里存在的垃圾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在垃圾分类过程中,实践队员将废纸、塑料、玻璃、金属等倒入可回收物垃圾袋中;将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倒入厨余垃圾袋中;将电池、灯泡等归为有害垃圾;将卫生间废纸、纸巾归为其他垃圾。
通过亲身实践垃圾分类工作,实践队员深刻体会到了垃圾分类的复杂性以及其必要性。
各方同心协力,共创理想家园
垃圾分类观念的推广需要相关部门和公众的共同努力。垃圾分类有赖于全体公民的环保意识的增强,环境素养的提高,更需要政府等部门进行定期的宣传指导,并配合以长期的监督工作。
在当代社会,可持续发展是时代的主题,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首先,相关部门需要从垃圾分类的积极意义和作用出发,引导公民自觉意识到垃圾分类工作对于环保事业的巨大贡献;其次,国家应加强可回收垃圾概念以及处理问题等相关知识的普及率,同时辅助相关的经济鼓励和制裁措施,将垃圾分类的观念植入公民意识中。也可从校园着手,提高这些即将迈入社会、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青少年的垃圾分类意识,从而实现分类垃圾桶的真正作用。
垃圾分类收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社会形成了封闭的资料循环利用,建设起完整的系统,分类收集才可能持久,才会有生命力,垃圾分类工作不是只利用大范围投放分类垃圾桶就能实施进行的,政府应在垃圾分类上加大投入,这种投入包括政策引导、技术研究、运输体系的完善,更重要的是资金上的投入,逐步建立起相关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等垃圾处理硬件,从而建立起分类回收系统。
我国存在大量的社会环境团体,他们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并不亚于国家政府等相关机构,通过这些团体的共同参与,来完善垃圾分类制度与法规,并广泛推广与实施,来促进垃圾回收以及环境这一块的体制健全。
垃圾分类的制度及法规的制定实施工作不仅仅是国家和社会的事,个人同样负有重要的责任。除了专门的立法执法机构,公民也可通过媒体以及环保机构等其他一些社会性渠道来参与相关法规的健立和实施。
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任务,也是我们必须完成的一个任务,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以身作则,让更多人加入到垃圾分类的行列中来,为了祖国青山绿水和后代的生存贡献属于我们的时代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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