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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处理固定资产报废的情况?

问:我公司有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已提完,只剩下残值,有些尚在使用,有些已无法使用且无变现价值(例如:用了10年的电脑,账同残值有50元,但实际上根本卖不掉,无法变现),请问:已无法使用的如何申请报废?是否需要税务机关确认?还是自行账务处理(减少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答:根据《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五条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