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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月中旬(详见团中央“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全国社会实践管理系统各用人单位具体要求),各岗位招满即止。
见习时间
1月中旬至2月中旬,具体由见习大学生与用人单位自行商定。
有关要求
1.招募对象为户籍地或居住地为十堰的在校大学生;
2.本次见习实践活动属志愿服务性质,遵循自愿原则,由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3.确认录取后,请报名学生秉持诚实守信原则,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完成见习实践;
4.见习实践期间需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注重自身形象,积极主动参加见习实践中的其他活动;
5.见习实践结束后,由各用人单位对表现合格的大学生出具鉴定证明材料。
招募原则
严格按照“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原则进行招募。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以及见习实践地点,根据个人情况尽可能就近报名适合的岗位。如多位学生选择同一岗位,将根据报名材料、用人单位意见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申报多个岗位的同学,被中意的用人单位录取后,请主动撤销其他岗位申报信息,以免出现重复录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