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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受骗,不能只怪大学生涉世未深

暑期兼职,受许多大学生青睐。但是,大学生在寻找暑期兼职时,因为涉世未深和求职心切,容易陷入不法分子设下的招聘骗局。近日,多位大学生向本报讲述自己的受骗经历。

无论是什么样的上当受骗,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因素,那就是,在贪图他人抛来的诱饵之后,轻易相信对方,结果往往就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古训所说的“利令智昏”,其实也就是这一层意思。这一点,在骗局被“剧透”之后,我们就会一目了然。许多时候,骗局其实并没有多高的智商成份,更多的,却是抓住了潜在受骗者的心理软肋。诸如“商城接单刷信誉兼职,流程简单,在家轻松日入数百元,有意者请加QQ私信……”等骗局,只要是混过QQ群的,每天都会遇上许多次。然而,正是这些几乎没有任何技术含量的骗局,却也能让大学生们“前仆后继”地上当,这确实有些“黑色幽默”的意思。

首先需要反思的,自然是那些已经上当与即将上当的大学生们。今天,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几乎都出现了就业难的问题,去年与前年,大学生更是遭遇“史上最难就业年”的困扰,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怎么可能还会出现“流程简单,在家轻松日入数百元”兼职呢?稍有些常识的就应该明白,如果真的有这样的利好之事,早已经让急于就业者挤破了门槛,怎么可能还会低廉到沿街主动叫卖的地步?显然,我们的大学生们,不仅要补一补避免贪图小便宜这一课,更应该补一补社会常识这一课了。因为,从根本上看,贪图小便宜,其实也是涉世未深的后果。有了那么一次两次上当受骗的经历,或许这些大学生们防骗的意识就会有质的提升。

不过,如果必须通过这一渠道来强化大学生们的防骗意识,那么,整个社会为此付出的成本也太高了。为什么所有这一切的责任,都必须由大学生自己来承担?虽然《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然而,记者在调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骗局,有的已经“违背了行业交易原则,属于违法行为”,那么,这样的违规甚至是违法行为,为什么得不到有效遏制而有所收敛呢?我们还必须反思的另一个问题是,行骗者未必只是将目光盯在大学生的身上,他们在行骗时,应该是老少通吃的了。显然,面对着各类招聘的骗局,我们不能只是提醒大学生们增强辨别能力,这就如同打假时不能只让消费者擦亮双眼那样。

骗局就是骗局,无论是他欺骗了什么样的人,社会职能部门都应该及时采取有效的行动,不仅要将其清理出局更应该让那些行骗者付出惨重代价,否则,上当受骗的,显然不只是大学生们。至于提高大学生们的防骗能力,我们完全可以将其纳入课堂教学之中。


作者:兼职企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