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队员通过调查了解到为保护当地环境,部分地区存在燃放限令,春节期间(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底),城市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尊重传统民俗,在小年(腊月二十三、二十四)6点至22点、除夕6点至正月初一22点和元宵节18点至22点时间段内,允许在专门设置的燃放点燃放烟花爆竹。放鞭炮虽然是传统的过年习俗,但是每年都有因为放鞭炮而受伤或者导致火灾的现象发生。因此,人们应该严格遵守地方法则,在允许放鞭炮的地方才放,不允许放鞭炮的地方坚决不放。
通过这次实践调查,实践队员对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的寓意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春节放烟花爆竹能够增强节日氛围,调动人们积极的情绪,放完鞭炮满地的红色代表喜庆、幸福、吉祥。红色能使人适度的精神紧张,保持精神集中,为迎接新的一年的一切做好准备。燃放烟花爆竹时声势能给人以畅快淋漓的感官享受,现代人工作学习压力过大,可通过燃放烟花爆竹得到一定的释放,缓解平日的压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保护了本民族的独特风俗,增添了世界文化大花园的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