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大学生群体中呈现多发态势,如何有效预防与妥善处置大学生涉帮信罪,已成为高校教育与司法实践共同面临的重要课题。武汉大学法学院“青春不‘卡’壳”实践队历时数月,跨越十五省,深入律所、检察院、公安机关及高校,围绕“预防—办案—帮教”全链条开展专题调研。本次实践分为集中实践与个人实践两部分,集中实践聚焦湖北省武汉市,深入高校、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公安一线;个人实践则分赴鄂、鲁、闽、苏、湘等地,广泛访谈一线法律工作者,力求从多主体视角呈现完整的治理图景,为构建“教育挽救为主、精准打击为辅”的治理格局贡献青年智慧。
集中实践:武汉地区多维度调研
探寻高校
实践队首站走进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与外国语学院辅导员黄尚老师进行交流,了解高校预防犯罪的宣传情况与事发后的托底关怀。黄老师介绍了驻校民警提供案例素材、学工部和保卫处负责宣传教育的合作机制,并列举了每周开展主题班会、利用新媒体推送短视频、依托“一站式”社区举办活动等教育形式,帮助塑造学生的法治安全意识和正确的金钱观。黄老师指出,当前学生防骗意识整体较强,但针对“帮信罪”的专题教育仍显不足,多融合于广义的网络安全教育中。对于已涉案的学生,学校注重隐私保护与心理干预,除学生本人、其家人与负责管理涉案学生的辅导员外,学校对其他主体严格保密案情,并依托与专业医疗机构的合作,为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长期心理支持与学业保障,体现了教育管理的精度与温度。
实践队成员与黄老师热烈讨论
深入检察
带着从高校获得的预防端认知,实践队第二站走进武昌区人民检察院,聚焦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与处理逻辑。检察官系统梳理了帮信罪在法律体系中的特点,并指出自2025年9月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大学生涉案数量呈现显著下降趋势。他介绍了涉事学生群体“三低一高”的特点,并阐释了办案中判断“主观明知”的综合性标准,包括异常的交易价格、缺乏信赖基础的交易对象、在非常规时间地点进行交易等多重因素。而对于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退赔的在校大学生,检察机关适用相对不起诉,并积极探索引入其他替代性惩戒措施,在惩戒警示与教育感化双重目的指引下,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处理对学生的负面影响。
实践队与武昌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线上访谈
为获得更全面、立体的检察实践图景,实践队第三站赴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继续开展调研。洪山区检察院的办案经验进一步印证了大学生涉帮信罪案件的一些共性特征:在整体帮信案件中占比较高,动机多为兼职赚取快钱,涉案金额普遍不高且持续时间短。检察官详细介绍了不起诉裁量的精细化考量维度,包括出借银行卡的数量、支付结算流水金额、是否初犯、退赃退赔情况以及能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同时,检察官也分享了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如何加强与公安机关等相关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违法行为的后续处理与综合治理,体现了行刑衔接机制在多元共治中的具体应用。
实践队实地拜访洪山区人民检察院
走进律所
在前期走访的基础上,团队进一步聚焦律师辩护实务,走进湖北江言律师事务所,与主任刑辩律师王鑫对话,从辩护视角重新审视同一类案件的处理逻辑。王律师结合近年办案经历介绍,涉案学生的动机包括“兼职获利、被诱骗、人情帮忙”三类。在辩护要点方面,他强调“罪与非罪界定、此罪与彼罪区分、量刑情节考量”的三层辩护逻辑,并分享了通过积极退赃、提交在校表现证明等方式推动不起诉或缓刑适用的实践经验。针对高校预防教育,律师建议学校打破泛化的普法模式,邀请一线办案人员开展具体案例宣讲,同时加强对学生心理状态与行为习惯的关注,从源头上降低学生涉案风险,为实践队完善治理路径的研究提供了法律实务层面的重要参考。
实践队线上访谈江言律所合伙人
深入公安
在完成前期调研后,实践队将研究视角延伸至案件处置源头 —— 侦查阶段。实践队先后赴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和武昌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开展调研,与一线办案民警围绕大学生涉帮信罪的侦查实践进行交流。
2月5日,实践队首先来到洪山区公安分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重点介绍了帮信罪案件从线索获取、立案侦查到移送审查起诉的全流程机制,结合案例指出,大学生在电信网络诈骗链条中多处于末端,以“卡农”“跑分”等形式参与犯罪,且多为初犯、偶犯。针对办案核心难点,民警着重讲解了主观“明知”的认定逻辑,强调需通过聊天记录、交易异常程度等多重间接证据综合判断,同时提及当前案件程序衔接及涉罪学生后续帮教落实方面的现实难题。
实践队赴洪山区公安分局访谈
次日,实践队赴武昌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开展调研。相较于全流程了解,此次调研更聚焦执法尺度把握与协同治理优化。结合辖区案件特点,民警分享了对犯罪链条核心成员从严打击、对认罪悔罪的涉罪学生从轻处理的实践经验,同时重点解读了行刑反向衔接机制中执法尺度不统一的问题,并从多方协作角度,提出完善法治宣传、建立常态化座谈机制、优化涉罪学生回归管理的具体建议。
实践队赴武昌区公安分局访谈
个人实践:跨省调研广泛访谈
律所调研:以证据反驳破解“明知”推定困局
实践队员深入鄂、鲁、闽、苏、湘等地律所调研时发现,大学生涉帮信罪案件正陷入个人、校园、司法等多环节叠加的复合型结构性困境,“主观明知”的认定成为辩护破局的核心焦点。
湖北瀚海潮律师事务所甘耀律师分享了成功案例。他通过提交聊天记录、在校表现证明等材料,为一名被好友以“公司避税”为由骗借银行卡的大三学生争取到不起诉决定。
实践队成员线上访谈甘耀律师
山东某律师事务所隋律师同样凭借APP页面截图、对方强调“合法”的聊天记录等证据,为一名在正规兼职平台接单、涉案流水达百万的大二学生推翻“明知”推定。多位律师强调,学业证明、获奖证书、辅导员评价等材料对争取从宽处理具有实质性作用,能够将“值得挽救的个体”具象化,为司法机关全面了解涉案大学生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实践队成员与山东某律所隋律师热烈讨论
公安机关举措:非羁押优先保障学业顺利
实践队员连线陕西西安、辽宁锦州两地公安机关,围绕办案程序、强制措施适用及警校协作展开调研。西安警方表示,针对大学生群体,在办案时会更加注重审查其主观认知与情节轻重,并非简单套用一般程序。对于确系被欺骗、认知局限且无前科的大学生,倾向于采取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锦州警方对初次涉案、金额不大的学生,会结合其身份特点酌情处理。
两地公安机关均明确组织、指挥以及以犯罪为业的行为是核心打击对象,对被卷入的大学生采取审慎区别对待的态度。西安警方坦言,在证据收集方面存在面广点散、电子证据易灭失、主观明知证明难等痛点,在行刑反向衔接中存在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衔接标准不统一等障碍。为此,西安警方建议建立常态化“警—校—家”联动普法机制,让更多大学生了解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社会危害性,从源头上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检察院探索:教育挽救贯穿办案全流程
实践队员分赴湖南常德、宁夏平罗两地检察院调研得知,大学生帮信案以出租出售银行卡为主,涉案者多为低年级学生,“被网络兼职广告吸引”成为共性动机。常德市检察院检察官指出,涉案者以大一、大二学生为主,县域及农村生源较多;平罗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郑妍补充道,涉案学生年龄集中在19 - 22周岁,外地生源占比更高。这些学生或因生活费不足,或碍于情面帮同学,轻易相信“无风险高回报”的说法。
在认定“明知”时,两地检察院均将“报酬明显高于正常兼职水平”“凌晨操作”“使用暗语”等列为异常情形。但核实“被诱骗”情况需要查阅聊天记录、走访学校、比对口供,若情况属实则从宽处理,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不捕不诉。在治理闭环方面,常德市检察院同步移送违法线索并跟踪处理结果;平罗县检察院建立信息互通平台,针对银行开户审核松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联合开展校园“断卡”行动,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并建议签订“检察院、学校、家长”三方帮教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同时建立跟踪台账,将教育挽救工作落到实处。
实践队成员访谈平罗县检察官
实践总结
从集中实践到个人实践,从检察官司法尺度到律师辩护策略,从公安机关非羁押优先到警校联动机制,实践队以实证研究打通“预防—办案—帮教”全链条,系统梳理大学生涉帮信罪治理在事前、事中、事后不同阶段的痛点。调研表明,在教育预防、侦查打击、司法裁量与社会回归相衔接的治理体系中,既要强化对犯罪链条核心成员的依法打击,也应在具体案件处理中贯彻宽严相济理念,审慎把握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程度,促进涉罪学生在规范引导中实现回归。
未来,团队将持续深化调研成果,为完善多主体协同治理机制、推动法治教育与司法实践有机融合贡献青年智慧,助力筑牢大学生防诈“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