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寻高校
实践队首站抵达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与外国语学院的辅导员黄尚老师进行交流,了解高校预防犯罪的宣传情况与事发后的托底关怀。黄老师介绍了驻校民警负责提供案例素材、学工部和保卫处负责宣传教育的合作机制,并具体列举了每周开展主题班会、定期进行宿舍走访、利用新媒体推送短视频、依托“一站式”社区举办活动等教育形式。学校通过多种常态化宣传方式,做到宣传面广的同时又具有针对性、趣味性,帮助塑造学生的法治安全意识和正确的金钱观。黄老师指出,当前学生防骗意识整体较强,但针对“帮信罪”的专题教育仍显不足,多融合于广义的网络安全教育中。同时,对于已涉案的学生,学校注重隐私保护与心理干预。除了学生本人及其家人、负责管理涉案学生的辅导员之外,学校对其他主体严格保密案情,并依托与专业医疗机构的合作,为需要帮助的学生提供长期心理支持与学业保障,体现了教育管理的温度与精度。
实践队队员与黄尚老师进行热烈交流
访谈结束后,实践队员与黄尚老师合影留念
深入检察
带着从高校获得的预防端认知,实践队第二站走进武昌区人民检察院,与团支部副书记,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梅博武进行对话,聚焦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与处理逻辑。梅检察官系统梳理了帮信罪在法律体系中的特点,并指出自2025年9月最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大学生涉案数量呈现显著下降趋势。他详细概括了涉事学生群体“三低一高”的特点,并阐释了办案中判断“主观明知”的综合性标准,包括异常的交易价格、缺乏信赖基础的交易对象、通过境外匿名软件联系、在非常规时间地点进行交易等多重因素。而对于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良好、积极退赃退赔的在校大学生,检察机关适用相对不起诉,并积极探索引入其他替代性惩戒措施,在教育感化与惩戒警示双重目的指引下,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处理对学子人生的负面影响。
实践队与武昌区检察院开展线上访谈
对比研究
为获得更全面、立体的司法实践图景,实践队第三站赴洪山区人民检察院继续开展调研。洪山区检察院的办案经验进一步印证了大学生涉帮信罪案件的一些共性特征:在整体帮信案件中占比较高,动机多为兼职赚取快钱,涉案金额普遍不高且持续时间短。检察官详细介绍了不起诉裁量的精细化考量维度,包括出借银行卡的数量、支付结算流水金额、违法所得、是否初犯、退赃退赔情况以及能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访谈还揭示了实践中的具体操作难点,例如对于跨省市就读的学生,监督与评估如何有效落实。同时,洪山区检察院也分享了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如何加强与公安机关等相关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违法行为的后续处理与综合治理,避免“不诉了之”,体现了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在综合治理中的具体应用。
实践队赴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调研
实践队队员合影留念
本次实践通过高校和检察院的双维度调研,揭示了大学生涉“帮信罪”在预防宣传、司法认定与行为矫正等方面的现实图景。实践表明,在教育预防、司法惩戒、社会回归的治理链条中,既要强化源头警示与价值观引导,也应在司法环节贯彻宽严相济理念,推动不起诉与社会公益服务衔接,助力涉罪学生重返正轨。团队将持续聚焦该议题,为深化高校法治教育、优化司法处置机制贡献青年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