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将“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作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内容与重要举措,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已经成为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的总案发率和轻罪占比都呈升高态势,重罪案发率和重刑适用率均呈降低态势,我国正式进入轻罪时代。与此同时,轻罪时代进一步加剧了对犯罪附随后果的思考。《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9个轻罪罪名,无论规定的刑罚多么轻缓,犯罪者所承担的附随后果不仅与重罪无异,甚至其严厉程度远远超过了轻罪本身的直接后果,产生了“主次责任颠倒、轻刑重责倒挂”的现象。因此,本实践队通过实地调研的方式探究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应用前景,具有现实意义与实践价值。
二、实践成果
为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回信精神号召,充分发挥共青团员的先锋精神和实践精神,武汉大学醉驾之后,人生何以重启?实践队在法学院陈家林老师的指导下,招募来自法学院、基础医学院等不同院系共26位成员,成立临时团支部,由郭熠娟、章馨予、熊芷曈分别担任团支书、宣传委员和组织委员,负责寒期实践的安排、宣传和组织工作。
1月17日至2月15日,武汉大学醉驾之后,人生何以重启?实践队的成员们分别奔赴山东、甘肃、四川、贵州、湖南、安徽、辽宁、湖北、河南、上海、广西、广东、江西等十三省,对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相关专业人士、醉驾亲历者等主体,采取问卷调查、访谈、实地走访等方法,对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在醉驾领域的应用前景进行了调研。


三、实践过程
(一) 公安机关
2月5日,实践队员盛灵轩来到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法制科江副科长进行交流。江副科长表示,当下检测酒驾醉驾有专业的设备和技术手段,所用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仪需要经专业机构检定,且检测结果具有十分的严谨性,不会仅依靠道路上的一次检测数据,若检测结果为醉驾,还需提取司机的血样进行鉴定,避免仪器的失误。

1月25日,实践队员沈昕洋采访了上海市徐汇区交警六大队大队长顾警官。顾警官表示,在证据收集过程中,醉驾当事人有时会试图逃跑,这会破坏抓捕过程中证据链的完整性和连贯性。醉酒人也有一定危险性,他们可能可能会在酒精作用下失控,为拷问过程带来难度,所以需要用警绳和专门的醒酒椅约束,从严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除此以外,两位警官都提到,酒驾醉驾案件的处理不只是交警大队的任务,还需和其他司法机关如检察院、法院、交通管理部门等密切合作。顾警官特别指出,公检法部门对于酒驾醉驾的标准是严谨统一的。例如,80毫克以下为酒驾,80-150毫克且没有特殊情况可以从轻处罚等。与严查酒驾醉驾同样重要的是对酒驾的预防。顾警官表示,现在交警部门会对公路客运或大型特种行业单位进行定期宣传教育,公安机关也会通过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片。
(二)司法机关
1月23日,实践队员郑茹心来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与刑事审判庭法官助理范先生进行了访谈。范先生指出,我国现已有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针对的是未满18周岁且刑期为三年以下或五年以下的犯罪者,且对刑期有相应的要求。他认为,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应用到危险驾驶罪中,必须更加严格地限制条件。如犯罪者未造成严重后果、积极认罪认罚并赔偿损失、犯罪者家庭困难等均可作为考量因素。民众对于入罪条件的不了解以及保有侥幸心理使得犯罪人数庞大,这也是专家学者提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原因,但我们更要知道制度的建立一定需要相当完善的法律规定作支撑。

(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1月28日,实践队员王若涵访谈了中国农业银行江西省分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王昌斌。王经理指出,尽管目前单位在招聘过程中不会主动查询求职者的犯罪记录,但会要求求职者自行申报相关信息,一旦发现有醉驾等危险驾驶罪记录的员工,通常会直接拒绝录用。这反映出企业对于潜在风险的高度警惕,也揭示了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对有犯罪记录的个体持有较强的不信任感。
然而,随着国家政策的推进和社会观念的进步,特别是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逐步实施,这种用人观念正在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王经理认为,如果未来能够建立完善的犯罪记录封存机制,将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用人风险,同时也能为那些真心悔改、积极融入社会的轻微犯罪人员提供更多公平竞争的机会。这不仅是对企业社会责任感的考验,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

四、实践心得
通过本次访谈,我对醉驾案件的司法实践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尤其是程序辩护的重要性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人文价值。法律不仅是惩罚工具,更应体现对个体权益的保护和社会公平的追求。未来,我希望能在法律学习中进一步关注司法改革动态,为法治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张烜嘉
对于犯罪行为本身,我们不仅深入了解了醉驾行为对个人和社会带来的深远影响,更亲身感受到了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复杂互动。法律不仅仅是惩罚,更是引导人们走向正途的工具。而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正是这样一种旨在帮助轻罪人员重新融入社会、恢复信心的重要机制,我们也希望,在严格的规定出台后,犯罪记录封存记录能激励犯罪者积极接受改造。——蒙晓曦
五、实践总结
通过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广泛调研,我们认识到,要实现真正的司法公正和社会包容,必须依靠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企业需调整用人观念,为有前科者提供更多机会;而公众则应当摒弃成见,给予那些真心悔改的人以重新做人的勇气和信心。
未来,武汉大学“醉驾之后,人生何以重启”实践队将继续关注并推动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致力于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宽容和充满希望的社会环境。让我们携手共进,为每一个渴望新生的灵魂点亮前行的道路。
- 扫一扫 分享悦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