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角度:由法院改革的视角切入
国务院印发的《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 年)》,首次树立了普惠金融的国家战略,使得普惠金融广泛地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之中,对于普惠金融的概念和相关政策也被学者广泛探讨。在数据库中,关于普惠论文的发表数量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其中关于经济类的论文发布较多,占比达 90%,而关于法律类的论文仅占比 4%(数据比例来自于万方数据库),可以看出针对普惠金融的法律方面的问题仍有许多不足之处。其中法律类中涉及司法制度改革的仅有九篇。从司法角度观察和帮助普惠金融发展的制度仍在不断地探索和试点当中,在实务中探索新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图为普惠金融论文相关讨论数量变化图(数据来自于万方数据库)
常见的关于法律方面的普惠金融的研究,更多的从群众和金融机构出发,针对双方主体开展研究,建立有关普惠金融的体系,关注双方当事人金融权力的保
障以及推动普惠金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等方面。而该项目从司法角度出发,针对因普惠金融产生的数量多、种类复杂的纠纷进行合理的探讨与探索,在法院内部进行相应的改革,提高其司法效率和司法能力,以此为普惠金融的发展建立司法屏障,推动普惠金融的稳定发展。
二、传统解纷机制与试点地区新解纷机制对比
我国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整体上正在向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迈进,传统的金融纠纷解决机制主要包括诉讼与非诉机制两种。
从诉讼机制来看,以我国金融中心——上海为例,2008 年 11 月,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设立了全国首家金融审判庭,专门负责审理包括证券、期货、银行、保险、信托领域的民商事案件。2009 年 6 月,上海市髙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也设立了金融审判庭,构建了相对完善的三级金融审判体系,并确定了“以案由划分为原则、主体划分为补充”的金融案件管辖标准,探索实施金融商事案件的集中管辖制度。构建以专业机构、专业人员、集中管辖为特征的金融商事司法审判体系 ,但同时,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也存在着法院受理审理时间长、受理案件数量过多导致积压等问题,无法实现快速解决消费者金融纠纷。
从非诉机制来看,尽管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方面,“一行两会”均成立了专门的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弥补了机构建设中专职金融消费者保护机
构的缺位,但实践中依旧存在着其成立的三个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保护部门之间协调难、金融消费纠纷处理难、防范金融诈骗与非法金融集资难的问题,弱势群体在获取金融服务过程中遭受侵权时,难以得到及时保护。在此基础上,普惠金融受众群体的特殊性又使其维权难上加难,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难以适应其实际需要。而我国法院附设 ADR 机制则仍处在发展不完善阶段,多停留于理论研究层面,较难应用推广,加之试点地区多位于经济发达地区,实际上对维护普惠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用较小。
然而,普惠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则有所不同:一方面,其打破了诉讼与非诉机制间的壁垒,实现了诉讼与非诉的实质性对接;另一方面,其以法院改革为切入
点,瞄准普惠金融消费者的现实需求与服务需要,提高解决效率,节约普惠金融消费者的时间,实现普惠金融类纠纷的“一站式”解决。

三、基于实地调研的普惠金融发展地域对比
我国经济发展各省份各地区有诸多差异,普惠金融的发展也同各地区息息相关。很明显可从两方面进行比较,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农村和城市,对比显著且具有代表性。两部分可从四个层面来进行比较分析。首先是最典型的经济发达程度不同,经济和金融是相伴相生的,经济发展程度越高,金融业越繁荣,普惠金融的力度越大,其可操作性就越高。第二,主体具有差异性,普惠金融最终落实的主体受众有很大差别,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金融受众更多是农民和小额贷款,但经济发达地区所涉及的银行、企业资金水平能力水平高。其次,金融案件受理数量不同,基于人口规模和经济体量不同,所遇见的纠纷数量和质量上的差异也有明显区别。最后,纠纷解决方式不同,在相对较为落后的地区,解决方式相对单一,采用普通的纠纷处理方式,并未进行较大改动。但经济发达地区,基于其复杂性、多样性和数量较大的特点,形成更为体系化的解决方式,追求公平公正高效的新制度。

四、普惠金融司法协同机制特色
以宁德模式为例,普惠金融司法协同机制可以概括为“一核双翼五驱”协同机制。首先建立集司法与金融机构、金融监管部门于一体的普惠金融纠纷调处中心作为机制运行基础,其次通过诉前调解与诉讼相对接实现“一站式”运行,最终以宣传引导、合规让利、人才引领、经费保障、绩效考核驱动,进行事后保障。第一,该机制高效化解纠纷,注重诉源治理。截至2022年12月,龙岩市普惠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共审结各类金融纠纷案件2903件,诉前化解各类金融纠纷3398件。在宁德市法院,普惠金融司法协同机制的成效也带动了整个诉源治理的工作,一审立案数较之前下降了近一半。
第二,该机制采取调解+速裁模式,让解纷更高效。“智能算法+加人工识别”的案件繁简分流模式,对调解不成的案件,通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以及速裁机制进行分流。例如龙岩市普惠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与条件成熟的金融机构对接,建立10万元以下小额金融纠纷快速解决机制。速裁法官、法官助理、金牌调解员、书记员配比组建的诉调团队,简化了纠纷办理流程,有效提高办案质效。
第三,该机制注重多元解纷,让解纷更专业。通过法院与银行、司法局、银保监分局、发改委、银行业协会、保险业协会、社保中心、消费者保护中心等多部门的联动和合作,设立金融纠纷一站式的化解中心,凝聚各方解纷力量,形成专业性较强的解纷团队,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第四,该机制通过云端办案提升办案质效,让解纷更便民。在一站融合诉非联动与诉讼服务的基础上,升级云端办案、文书意见生成功能,同步审理、直播、文书生成,实现足不出户化解纠纷目标。细化云端解纷规则、流程规定,探索逾期贷款线上催告模式和分期免息需求线上申请模式,合理平衡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关系。
五、“e”键化解金融纠纷——互联网助力解纷的创新

首先,利用线上平台延伸普法触角,如创立“惠农e站”,通过线上线下双向循环联动,达到普法、解纷、预警效果,促进源头治理。
其次,依托线上平台,根据金融纠纷案件所涉领域,按绿黄红色分别标注,并将案件按可调解、执行困难、引发群体风险等划入相应化解通道,强化金融案件多维管理,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
第三,建立普惠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线上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协调机制,实现在线立案、在线司法确认、在线调解等,建立线上门诊式庭审,并通过自主设计云端办案平台,利用金融单位在案件受理前端共享的法律要素,一键生成法律文书,实现足不出户化解纠纷目标。同时,细化云端解纷规则、流程规定,探索逾期贷款线上催告模式和分期免息需求线上申请模式,合理平衡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关系。
最后,充分发挥司法数据作用,强化金融司法数据的汇集、分析、研判,以绘制智能数据热力图,对金融服务实时展开数字体检。以更及时的发现金融风险隐患,为金融监管部门提供预警预防信号。同时对接数字普惠金融服务平台,与金融监管部门联合构建风险评估及应对机制,实现金融安全与社会和谐的有效衔接。
总而言之,多元纠纷调节机制在互联网领域的创新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交流效率,更直观的展现金融司法数据,既有利于当事人调取,也有利于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为找准纠纷源头,实现源头治理提供一条光明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