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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武汉大学生前预嘱调研实践队

我国目前的临终医疗决定权主要掌握在患者家属及医疗机构手中,临终过度医疗的现象普遍存在,由此造成医疗资源浪费、损害患者人格尊严、增加家庭经济负担等一系列问题,加之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大众尊严死亡需求日增。2022年6月,《深圳经济特区医疗卫生条例》修订稿通过,将“生前预嘱”首次纳入地方性法规,但国家立法处于空白状态、相关配套机制尚不成熟,生前预嘱的立法与推行体系亟待完善。基于此,武汉大学生前预嘱入法的现状、困境与对策调研实践队于多地进行实证考察和调研实践,研究生前预嘱入法的困境,并寻求解决路径和方案。
(一)问卷发放:普通民众
为调研大众对生前预嘱的认知情况和接受程度,以及对生前预嘱推广的期待内容和建议,实践队成员于各自家乡向普通民众发放问卷,共收回2245份问卷,涉及40个地区,覆盖不同年龄阶段的群体,具有科学性和准确性。
根据问卷结果分析,我们发现民众对尊严死亡观念接受程度较高,绝大部分人希望自身的医疗自主决定权得到尊重,可见生前预嘱立法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但因生前预嘱没有正式入法,宣传欠缺,导致大众对生前预嘱的了解和认知程度不高。
(二)访谈调研1:医疗机构
团队成员对北京大学国际医院医师、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医师、南京鼓楼医院科长、安徽安庆人民医院医师等多地多所医疗机构医学工作者进行访谈,调研患者医疗自主决定权的现实情况,细化生前预嘱概念的医学判断标准等。
经过多地多次访谈,实践队了解到在临床实践中,由于传统观念和医患纠纷时常发生,对于危重患者甚至不可治愈的疾病,征得患者家属的同意,往往会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进行积极救治,可见患者自身的医疗自主决定权难以保障。接受访谈的医学工作者都对生前预嘱推广的前景持支持态度,对医疗机构方面,以法律形式避免很多医患纠纷,对社会来说,减少不必要的医疗浪费和社会支出。
(三)访谈调研2:法学专业学者、法律工作者
为调研“生前预嘱”法律介入的利弊、相关文本的法律分析、生前预嘱理想的立法和推广步骤等问题,实践队成员对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等进行访谈。
法学专业学者普遍认为大众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是生前预嘱推广的一大阻力,因而需要通过设立相关的咨询、宣传、实施和呵护保障单位进行宣传和推广。生前预嘱是关乎生命价值、家庭伦理、医学利益的综合性命题,通过行业的自律规范很难实施推广,需要通过法律效力进行保障。生前预嘱的推广应当契合我国社会传统、考虑到家属的影响,制定体现中国特色的生前预嘱示范性文本。
(四)访谈调研3: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了解对生前预嘱的认知情况和看法,调研医疗自主决定权、生前预嘱在辖区内的实践情况,确定生前预嘱推广所需要的配套机制措施,实践队成员在安徽省、青海省等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工作人员进行访谈。
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此前对于生前遗嘱也仅是初步的了解,但自深圳地区立法之后,生前预嘱制度渐渐进入有关部门的视野。针对疾病终末期患者主要采取支持治疗和临终护理等关措施,重点在于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需要规避道德伦理的压力。推广生前预嘱,需要加强民众对“尊严死”的概念倡导宣传和教育力度,还要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建立医患协商共议制度,实现医生、患者与患者家属之间的真正对话,同时明确“生前预嘱”的制成、保存、变更与执行的依据和标准。
“我们为生命的往来鞠躬,也必将在离别时报以尊重。”生前预嘱制度的运行与推广,能够保障患者医疗决定权、尊重生命价值、维护人格尊严、缓解过度治疗,让每个生命有尊严地落幕。生前预嘱的推广仍面临很多困境,从当前的立法规定、法律细则,到贯彻的具体流程、医疗实践、配套机制都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与完善。生前预嘱不能仅仅止步于一个标志,更应是予生命以尊严的开始。实践虽告一段落,但研究探索并未结束,实践队员将继续用自己的所学所知所能,厚植回报社会的热忱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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