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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感悟|志愿微光,青春先行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做二十大精神的践行者,2023年8月,我跟随山东大学(青岛)团工委“红色星幕·志愿微光”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在山东省东营市进行实践服务工作,采访先进个人,并宣讲二十大精神。
首先,我前往山东东胜律师事务所进行服务体验,同时采访山东省法律援助先进律师,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聂律师。聂律师从为什么选择成为一名律师切入,为我们分享了他在法律援助工作中的故事,以及自己对志愿服务精神的理解,并对青年大学生提出了期待。
在交流过程中,聂律师的一个故事让我记忆深刻。“可以说案情很简单,只要我把案件做扎实,至于怎么判决那就是法院的事了……我更多的不是考虑起诉判决结果的问题……我当时着急的是他的病情,如果不尽快继续治疗,可能会有比较严重的后果。”所以聂律师选择了一条更难走的路——与对方协商,甚至感冒发烧也一次次前往工地找负责人,前前后后十几次,可这是法律援助,没有金钱上的酬劳。我的心颤动了,或许受援助者身体的恢复,或许只是对方那一句“是你的责任心、你的行为感动了我,我敬佩你”,对他们来说就是最好的回馈。
是的,接受访谈者是我的父亲。父亲执业近三十年,我见过他书房里到天亮仍未熄灭的台灯,见过他书桌上摆满的档案袋,但却是第一次听他讲述法律援助的故事,他眼里闪烁着光。有些事情的最优解或许不是按照书本上的流程,无论我们所学的是什么,最终落地点一定是为人民服务的。
走进律师事务所的档案室,暗黄色的牛皮纸散发着沉淀在时光中的悠悠的气息。每一本卷宗,都是一个故事,而在这些故事背后日日夜夜付出的人,就在我身边。我也想成为像父亲这样的人。
我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这样的人。
时间拉回到一年前,我们四位支教成员带着孩子们在灵丘县青年志愿者协会做志愿服务。过程中队长向孩子们抛出一个问题:“其实你们身边有一群这样的志愿者,你们知道是谁吗?”
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相互摇摇头。我也跟着他们,想不出答案。
“其实,就是我们。”
我恍然大悟。没错,那时候的我们被叫做“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而我想,“志愿者”这一身份,也会一直跟随着我,不知从何时起,且永远不会结束。
“聂老师,我在先例青少年综合服务基地里面当志愿者,在宣传栏里看见你们啦。”偶然我收到这样一条消息,来自一位素未谋面的网友,而那时候我们西部计划服务期已经结束半年多了。
可能,这就是传承。我们在无意间做过的事,在未来会找到它的意义。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完善志愿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按照团队的安排,我需要去宣讲二十大精神,去宣讲志愿服务精神。说实话,最开始我不知从何入手,但随着深入的思考,结合从前的经历,我认识到,志愿服务工作体系不是空中楼阁,而更像是一栋实实在在的房屋,我们每一位志愿者都是一块红砖,我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红砖上面的一颗沙砾,我们凝聚在一起,可以为需要的人遮风挡雨。
我相信,我们的脚印,就是我们前进的方向,我们的故事,就是最有力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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