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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总结:武汉大学“好评返现”新型炒信行为调研实践队

  “好评返现”是网络经营者为了获得良好评价,以返回现金或给予购物优惠等方式诱导消费者作出好评的行为。实践队聚焦于这一看似合理实则非正当的新型炒信行为,于20省41地市进行调研,共发放并回收1454份问卷,进行25次有效访谈,研究好评返现的治理现状和困境,探求多元解决机制和路径。

一、实践背景

  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业态,网络购物蓬勃发展。由于网络购物具有虚拟性、超空间性等特征,网络评价会对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好评返现”这一营销策略盛行,但也引发了系列危害。因此,实践队希望通过调研 “好评返现”引发的常见纠纷和危害,研究其治理现状和困境,探寻多元解决机制和路径,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设网络交易良好竞争环境提供坚实后盾。

二、实践组织

  实践队建立临时团支部,队长王宇莹任团支书,副队长贾伟任组织委员,林晓彤任宣传委员,团队在临时团支部的带领下开展实践活动,体现共青团的创新实践精神和先锋精神,彰显青春力量。

  实践队成员根据分工实行分组制,实践组负责发放问卷、访谈调研,数据分析组负责对问卷结果进行数据统计与分析,美工组负责宣传海报制作、推文排版、PPT美化。同时,形成队长统筹、小组负责的模式,确保分工明确,组织性强。

三、实践风采

  (一)问卷发放

  实践队采取问卷调研法,研究“好评返现”的普遍性、大众对“好评返现”的认知、看法与参与度等。为保证问卷设计的科学性,实践队阅读大量文献,提取科学权威指标,反复打磨问卷;为保证问卷发放的广泛性,实践队针对全国各地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人群收集数据。实践队最终回收问卷1454份。

  通过对问卷结果进行数据分析,我们发现,绝大多数消费者表示在购物中遇到过好评返现行为,且大部分均参与过好评返现活动,说明该现象普遍存在,但大众对该行为的违法性认知程度低。

  在众多平台的对比中,我们发现入驻于淘宝、拼多多的商家实行“好评返现”行为最多;各类平台中主营商品领域为服装、日用品、化妆品、食品的商家实行“好评返现”的更多。

  (二)访谈调研
      为调研因“好评返现”引起的相关纠纷、现有规制措施运行的现状和不足,以及法律规制的漏洞及相关建议等,实践队针对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法律工作者、经济学者、网购平台工作人员等不同主体共进行25次有效访谈。

  1.市场监管部门

  实践队队员刘苏瑶、潘瑜、叶映帆、欧阳昱围绕着市场监管部门对“好评返现”行为的态度及应对措施、监管难点和监管建议等问题,分别访谈了海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西宁市城东区市场监督管局、湛江市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天等县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

  在访谈中,实践队了解到,虽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均认为以“返现”形式诱导消费者违背意愿给出好评是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但部分地区监管部门亦提出不能“一刀切”,通过金钱激励消费者积极行使消费评价权的行为不应被视为违法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都认为诱导消费者做出不实评价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还会导致商家忽略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改进、消费者对平台的信任度下降,但各地对其是否会较大程度影响消费者决策、是否会影响公平营商环境看法不一。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好评返现”的主要途径是消费者举报,一般会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处罚决定,在处理“好评返现”相关投诉时,市场监管部门注重证据链,一般采取“抓大放小”政策,强调过罚相当。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均提及“好评返现”隐蔽性强、平台放任“好评返现”行为和缺乏互联网监管技术是执法痛点,而由于国家未正式出台针对“好评返现”的相关规定,各地对“好评返现”的监管细则仍处于空白状态。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建议,规制“好评返现”应强调落实平台监管责任,引导平台建立相关规定、改进推荐算法、加强实名认证管理和技术监管、对违法者予以惩戒曝光;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与平台共建投诉举报机制,加强对消费者的普法教育,从源头遏制“好评返现”行为。

  2、消费者协会

  实践队队员林晓彤、张梦琪分别对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天津市消费者协会进行了访谈,了解了商家采用“好评返现”策略的原因,与各地消费者协会深入探究了“好评返现”的性质、各地消协的处理方式以及各地消协采取的“好评返现”规制措施。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指出,商家采用“好评返现”的原因多因为平台推荐机制偏好好评、消费者重视差评、“好评返现”成本低见效快风险低等。各地消协均认为,“好评返现”是非正当行为,其不仅侵犯消费者权益、影响正常的市场秩序,还会给电信诈骗提供可乘之机;而因为“好评返现”引发的纠纷包括商家食言、瑕疵产品维权难、电信诈骗等。

  各地消协指出,在纠纷发生后,消协将通过调解、协助消费者维权等手段维护消费者权益。各地消协强调,整治“好评返现”必须以平台为抓手,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约谈涉“好评返现”平台,平台整改后通过警告、扣分、扣除违约金、删除涉事订单、强制考试、流量降权等多种方式,对涉事商家进行惩戒,部分还平台举一反三开展全面自查,探索建立长效化机制;不过由于“好评返现”行为隐蔽,平台采取的措施力度有限,部分平台仍存在监管不到位、执行力不足等问题,“好评返现”现象无法根治。各地消协呼吁,政府部门、购物平台、电商和消费者一同行动,抵制“好评返现”行为。

  3、访谈法律工作者

  实践队队员罗佳玮、王滕玥、关清晨、陈晗月、江益铭、桂运杰、熊欣然、彭雨昕和黄宗灏分别赴成都、山西、江苏、广西等省份访谈了多位法官、书记员和律师,围绕着“好评返现”的法律性质、维权困境、现有法律法规完善程度和立法建议等问题进行了多方面交流。

  对于“好评返现”的法律性质,大部分法律工作者认为,“好评返现”行为是非正当行为,放任其肆意发展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竞争者利益,还会导致市场成为资本的博弈场所,拥有更大资本的厂家成为市场上拥有最多“好评”的卖家,吸引到更多的用户,最后在市场上留下的不是优质的商品和服务,而是更雄厚的资本;但他们也表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不能完全评价“好评返现”行为。另外一部分法律工作者指出,“好评返现”应一分为二看待,且大部分的“好评返现”行为不会影响某一产品总体评价的可信度,对此不应该禁止。

  对于维权困境,不少法律工作者指出,消费者在“好评返现”诱导下给出的无瑕疵评价,会构成对消费者不利的自认,当消费者事后发现商品瑕疵或缺陷时,消费者的“好评”会成为卖方免除、减轻自身责任的法律抗辩事由,给消费者的售后维权带来困难。另外,相关证据收集困难、诉讼成本远高于赔偿金额也是横亘在消费者维权之路上的障碍。

  法律工作者们指出,规制“好评返现”应从多方面入手,及时立法、设置评价冷静期、增加购物评价记录良好的账号评价权重、督促平台进行大数据监管、增加“好评返现”投诉渠道、建立健全电商信用体系等。

  4、访谈经济学者

  实践队队员林童、刘心语、何靓哲分别访谈了杭州师范大学阿里巴巴商学院市场营销系林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系潘教授、武汉大学副教授,从经济学角度了解了“好评返现”产生的原因,政府、平台、商家三方的博弈以及法律规制效果等问题。

  三位经济学者均指出,“好评返现”涉嫌不正当竞争,是所谓的“正向刷单”,可能会像经济学逆向选择模型中的柠檬市场理论一样,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破坏市场秩序。“好评返现”产生的主要原因涉及平台、商家和消费者三方。因为平台多设立以“评价-销量”为导向的权重机制,所以,以评价为主的基础数据将直接影响商品权重得分,进而影响电商平台推送,这使得商家倾向于采用“好评返现”策略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有些初创平台也依靠“好评返现”和上述权重机制为自身引流;由于消费者重视评价,而其又在互联网消费中处在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部分消费者也存在贪小便宜的心理,这都给了商家实施“好评返现”的操作空间。

  对于现有三方主体的博弈和未来立法的走向,三位经济学者都表示,非常期待《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出台,他们指出,只靠市场调节和平台自律不能规制“好评返现”,必须从法律法规层面细化相关规定,明确定义“好评返现”行为、设置清晰适当的奖惩机制;同样重要的是引入政府监管、加大处罚力度、提高查处率,让平台和商家意识到“好评返现”的收益小于处罚成本;另外,明确平台责任,抓住平台评价机制这一重点问题,引导、激励平台改革算法、建立“好评返现”处理机制,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支持消协普法维权工作。

  5、电商和网购平台

  实践队队员梁可尔、李玫瑾、邓梓欣、叶梓曦、张鑫宇分别访谈了抖音电商、淘宝电商以及淘宝平台工作人员,从访谈中,我们了解到商家对“好评返现”行为的态度与上述主体存在较大差异,也了解到平台在规制“好评返现”时仍存在盲区大、打击精准度较低的问题。

  较多商家对“好评返现”持积极态度,认为这是一种可以提升口碑、吸引用户的营销策略,同时也是对用户的感谢和优惠,是一种双赢合作;其余商家认为“好评返现”是非正当行为,自己从不进行好评返现,平台也会对此进行处罚。就访谈结果而言,商家对所在平台是否出台“好评返现”规制措施、有何规制措施认识程度不足,部分认知程度较高的商家报告平台监管成效不够理想。谈及《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相关条文时,平台工作人员和部分商家表示期待其落地;但部分商家持消极态度,并指出该条文若正式实施会面临监管难(如跨平台监管难度大)、处罚模糊等问题。

四、实践感悟

       彭雨昕:好评返现从表面上看是消费领域的违规问题,但其实质关乎诚信与公平,若放任自流、任其发展,可能会对整个社会风气造成不良影响。通过“好评返现”买来的好评不是真的好评,不能获得真正的好信用和好口碑。希望未来能有更多有效策略对该行为进行规制,让“好评”回归“好评”,评出真正的好店和好物,营造一个更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一个更为诚信、公平的社会环境。

      张梦琳:好评返现新型炒信行为给消费市场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需要政府、电商平台、商家和消费者共同努力,采取有效的治理策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能有效遏制好评返现等炒信行为的蔓延,构建一个公平、诚信的消费环境。

      陈璐璐:考虑将好评返现行为纳入法律的规制之下是回应市场主体自由公平竞争的需要、增强消费者敢买愿买信赖市场的信心的需要。但也要注意到在进步的同时,对于行为的规范和管制也还存在着诸如规制的主体有限、平台监管不足、处罚力度弱等问题,立法者、执法者、司法者、电商平台乃至每一个公民个体都需要继续关注,不断完善,方能让我们在自由公平开放的市场之路上行稳致远。

      万敏:“好评返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带来短期的利益,但长远来看,它对市场秩序、消费者权益都造成了潜在的伤害。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更加理性地看待评价,不盲目追求低价或高评价;作为商家或平台,应该坚守诚信原则,通过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来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只有这样,市场才能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市场经济才能更加健康稳健地发展。

五、实践总结

  “好评返现”充斥市场,造成多元风险危害,例如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网络交易信用评价体系、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等。抵制每一份虚假评价,将是推动商业进步的力量,促进交易信用的基石。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交易环境,建设健康美好的数字经济时代,我们正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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